萍乡农发集团 2023-10-10 19:37 发表于江西
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评定何明树、李兵、李荣强同志为烈士的批复
你市《关于请求批准何明树、李兵、李荣强三名同志为烈士的请示》(萍府文〔2023〕44号)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何明树,男,汉族,1983年6月出生,中共党员,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中队长,一级警长。李兵,男,汉族,1987年8月出生,中共党员,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民警。李荣强,男,汉族,1995年2月出生,生前为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桐木中队辅警。2023年2月17日晚,何明树、李兵、李荣强同志在执行交通执法任务返回途中,被犯罪分子报复杀害。根据《烈士褒扬条例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,同意评定何明树、李兵、李荣强同志为烈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