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昌交运集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30台营运旅游客车采购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

发布时间 : 2021-07-13

各潜在投标人:
根据宜昌交运集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30台营运旅游客车采购招标文件要求,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,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:
一、招标文件中“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审内容”做如下修改:
1、取消商务评审中“合同履行能力:生产制造商近5年内获得由工商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“守合同、重信用”荣誉,国家级的得3分,省级的得1.5分,市级的得0.5分,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,否则不得分(如有重复,取单项最高分)”的评审要求。
2、商务评审中“银行资信状况 ”评审内容现修改为:
车辆生产制造商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AAA信用等级证书或在民政部门(或中国人民银行)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评为AAA级信用企业的得4分,其余得2分,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,否则不得分。
3、技术评审中“安全性及其他”评审内容现修改为:根据投标产品安全配置(除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规定的安全配置外)每增加一项安全性能配置加0.5分,此项最高2分,本项评审其他内容不予修改。
二、招标文件中“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-技术要求”2.4现修改为:★变速箱:六档机械变速箱,换挡杆及底座需集成在仪表台上,且相应档位能通过仪表台向驾驶员显示。
三、本项目的提问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.2规定的时间为准。
四、本项目合同签署依据修改为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
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,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。
招 标 人:宜昌交运集团旅游客运有限公司
地    址: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大道142号
联 系 人:卢宇
电    话:18507202667
招标代理机构: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地    址:湖北省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
联 系 人:康昌
电    话:0717-6485566-8035
日    期:2021年7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