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宜昌交运松滋有限公司资产租赁权拍卖公告

发布时间 : 2020-11-09

受委托,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25日15时在湖北宜昌交运松滋有限公司会议室对下列5处资产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,公告如下:
一、标的概况:
序号 坐落地址 面积(㎡) 租赁期限 首年度租金参考价(元) 租赁期租金参考总价(元) 竞拍保证金(元)
1 新江口乐乡大道 5 1 6000.00 6000.00 1500
2 刘家场镇在水一方 296.9 3 42000.00 132405.00 10500
3 新江口贺炳炎大道255 30 1 70000.00 70000.00 17500
4 新江口乐乡大道 广告位120 5 50000.00 250000.00 12500
5 头套广告 34 1 71500 71500.00 17875
二、竞买须知:
1.标的物即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公开展示,标的具体情况、竞买规则等详见《拍卖文件》;
原租赁户对所承租的拍卖标的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权。优先权人应按《拍卖文件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、办理报名手续,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。
2.竞买人租赁上述资产不能从事与委托人相同的经营业务,包括但不限于旅客候车、发车、客票代售、旅游业务、快递、物流服务等;
3.未经过委托人同意,买受人不得将资产全部或者部分转租、分租或出借给第三人使用,也不得以承包、联营、合作经营等方式将资产全部或部分交由第三人使用;
4.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与产权所有方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及《安全责任协议书》,履行相关义务后方可入驻;
5.《房屋租赁合同》的租赁期限详见上表,第一年度租金为标的成交价,租期3年的,自第2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5%,广告位租期为5年的,租金不设调价期。
6.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后,须提交装修方案申请,并与委托人签订《安全施工协议》,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;买受人对租赁资产的改造、装修、增加设施不得损害资产的主体结构,不得对相邻资产造成影响;
7.租赁期内,买受人一旦添附不可移动的装修、装饰物,则均无偿归委托人所有,买受人不得拆除,并且买受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主张任何装修、装饰物的赔偿或补偿。若委托人要求买受人恢复资产原状的,买受人须无条件执行;
8.租赁期内,因政府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资产,造成租赁双方当事人损失的,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,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充分了解相关风险后再参加竞买;
9.竞买保缴纳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  日17时。(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:湖北宜昌交运松滋有限公司;开户行:工行荆州松滋玉岭南路支行;银行账号:1813029009020029202)
三、竞买手续的办理:有意竞买者请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件、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、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等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并签订竞买协议。
联系地址:宜昌市夷陵大道134号3507室
联系电话:0716-6118119  15027099445(唐)
拍卖公司:07176235889 13032728628向女士
网址:www.hbbnom.com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湖北博恩拍卖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2020年11月9日